根據工作需要,珙縣人民法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8名(系合同制編外聘用人員),現將招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考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自愿報名、綜合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名額和人員性質
(一)崗位及名額
此次共招考聘用人員8名,其中法官助理3名、書記員2名、綜合文員2名、警務輔助人員1名。具體崗位見《珙縣人民法院2023年公開招考聘用人員崗位表》。
(二)人員性質
本次招考的聘用人員(屬于編制外人員)由崗位所在單位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與之簽訂勞動用工合同。
三、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聘用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無其他不適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治安處罰的人員;
2.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被法院、檢察院辭退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全日制在校學生;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有其他不適宜擔任法院編外聘用人員情形的人員。
(二)崗位條件
1.聘用法官助理(3名)
(1)應具有全日制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學士學位及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及相應學位,并有2年以上法院、檢察院等法律工作經歷;
(2)掌握計算機及軟件使用等必備的辦公辦案技能,具有較高的文字錄入水平和一定的邏輯分析能力、法律思辨能力;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時間計算到公告發布之日)。
2.聘用書記員(2名)
(1)具有全日制法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2)掌握計算機及軟件使用等必備的辦公辦案技能,具有較高的文字錄入水平和一定的邏輯分析能力、法律思辨能力;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時間計算到公告發布之日)。
3.聘用綜合文員(2名)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漢語言文學、新聞傳播類相關專業或具有兩年以上文秘工作經驗;符合綜合管理崗位相應專業要求;
(2)熟悉辦公辦會,擅長文稿寫作;掌握計算機及辦公軟件操作等崗位必備的業務技能,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及協調辦事能力;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時間計算到公告發布之日)。
4.聘用警務輔助人員(1名)
(1)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或本科及以上學歷,部隊復員、退伍軍人可放寬至高中學歷;
(2)身體素能較好,原則上身高不低于170cm,部隊復員、退伍軍人身高不低于168cm,體能測試合格;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時間計算到公告發布之日);
(4)持駕駛證B1或者A3以上駕駛證,具有三年及以上駕齡,無重大交通事故違法記錄。
五、薪酬待遇
工資(基本工資+等級工資+崗位工資)+差旅費+年終績效獎金,并按規定享受工會會員慰問、五險一金等相關福利待遇。
聘用法官助理試用期月工資3000元左右,試用期滿簽訂勞動合同后,聘用法官助理月平均收入6500元左右(含工資+差旅費+年終績效獎金+五險一金+工會福利等)。聘用書記員、聘用綜合文員、聘用警務輔助人員試用期月工資2500元左右,試用期滿簽訂勞動合同后月平均收入6000元左右(含工資+差旅費+年終績效獎金+五險一金+工會福利等)。
六、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23年11月15日-11月22日(周六、周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珙縣人民法院政治部,聯系電話0831-4381515。
3.報名所需資料:報考人員持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戶口本需復印首頁和本人頁)、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持證書原件與復印件;有法院、檢察院或者文秘工作經歷的考生,持工作機關出具的證明原件(需加蓋單位公章),進行現場審核確認。經報名工作人員初審合格后,填寫《報名表》,并在報考人員承諾欄簽字。
4.填報崗位:按《珙縣人民法院2023年公開招考聘用人員崗位表》中的崗位定崗報名。
5.報名費用:本次招考不收取考試費用。
6.準考證領取時間: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7.相關要求:因身份證過期、信息填寫失誤、留存電話無法接通等,造成后續招聘中出現問題的(無法通過資格審查、無法進入考場、無法通知到本人等),責任由本人自負。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或聘用的,取消報名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七、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按筆試/體能測試、結構化面試、體檢、考察四個環節進行。通過筆試/體能測試、結構化面試、體檢、考察,經公示無異議后,簽訂《勞動合同》上崗。
1.考試方式:考試分為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體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2.筆試:報考聘用法官助理、聘用書記員、聘用綜合文員的考生需參加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礎知識、政治理論知識、常識、寫作能力等。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體能測試:報考聘用警務輔助人員的考生需參加體能測試,滿分為100分。體能測試包括4×10米往返跑、1000米長跑、立定跳遠、俯臥撐。體能測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4.面試:根據考生筆試(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之比)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可一并進入面試,因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按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含加分)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專業能力測試成績設置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環節。未達到面試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專業能力測試后,珙縣法院將通過微信公眾號通知,請考生關注網上發布的面試時間和地點,錯過面試時間按缺考處理,由報考者自行承擔責任。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等綜合素質能力,考察考生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崗位適應能力。滿分為100分。
5.體檢:根據各職位招聘名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面試成績設置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環節。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體檢。
崗位若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的,以結構化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技能測試成績與結構化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則進行結構化面試加試。按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體檢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2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6.遞補:因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的缺額,經批準,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7.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聘用人員的招錄條件。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按同一職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8.公示及聘用:對考察合格人員的擬聘人員將在珙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未收到不良反映或收到不良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期滿無異議,進行聘用。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招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聘用與管理
(一)經考試、體檢、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簽訂聘用合同(首次簽訂3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按合同約定標準發放工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表現,經考核合格,可以續簽合同。聘用法官助理試用期間無法勝任工作的,可以轉為聘用書記員繼續試用,若本人不愿轉為聘用書記員繼續試用的,不予聘用;轉為聘用書記員繼續試用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不予聘用。
(二)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能完整提供辦理聘用手續所需相關資料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如出現擬聘用人員不能按時到崗或本次招錄職位空缺等情況的,一年內我院可根據實際需要,從本次對應崗位未聘用的總成績合格考生中依個人意愿按總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四)用人單位每年要對受聘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年度考核,開展評比活動。考核和評比結果計入本人檔案。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或解聘。
(五)若因重大法院改革政策影響,合同到期后不再續聘。
九、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員系合同制聘用人員,不具有公務員、事業及機關工勤編制性質。
(二)本次公開招聘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一經發現即予查處,并取消聘用資格。珙縣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負責全程監督,并邀請縣紀委監委駐縣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參與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報名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或聘用資格。
(三)招聘過程中有關具體安排、調整、提示等事項,均由珙縣人民法院在微信公眾號上發布。
(四)參加應聘人員,如與原工作單位涉及勞動糾紛,概由本人負責處理,聘用前仍未處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個人人事檔案。
(六)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自身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視為放棄。
(七)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附則
本公告由珙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報考過程中如有疑問,可致電0831-4381515。
附件2:
珙縣人民法院辦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原標題:珙縣人民法院關于2023年公開招考聘用人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ybrc128.com/exam/20803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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